文档简介
关于确认清单计价费用定额中定额测定费计算基数的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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造计函〔2007〕18号 马鞍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: 来函悉。 2005年《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》中,定额测定费的计算基数应为税前工程造价,即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、措施项目清单费、其他项目清单费和规费(一)。费用定额中第7页“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”中的计算程序有误,规费(二)的计算基数应改为“一+二+三+规费(一)”。 此复。
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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