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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档简介

关于印发部分定额解释及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


各地、州、市建委(建设处、计委、计划处),省级有关厅、局、总公司,各有关建设、设计、施工单位:
    为了保证我省新颁《甘肃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》和各类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地区基价、费用定额的贯彻执行,我委对历年颁发的有关建设工程造价文件、年终工程结算问题及定额解释进行了清理,将1997年元月:日起继续有效的有关建设工程造价文件及定额解释汇总编入1997年印发的《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文件汇编》中。在新发文件汇编中未编入的有关建设工程造价文件、定额解释以及省、地建设工程造价(定额)管理部门批复的补充定额和单位估价表等,自1997年元月1日起一律停止执行。同时,对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1994年编制的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预(结)算软件停止使用。
附件一:定额解释
附件二:废止文件汇总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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