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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档简介

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《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》中费用的通知

 

豫建设标〔2012〕31号

省直辖市、直管县(市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委),各有关单位: 
    根据财政部、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《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》(财企〔2012〕16号)的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,结合我省施工现场安全及监控标准的提高,近年来人工费、材料费上涨的实际情况,决定对《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》(豫建设标〔2006〕82号)文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进行调整,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
    一、对《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》的附表进行调整。

     1.对原附表1的工程分类、费率基数、费用比例作适当调整。

     2.对原附表2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内容作了补充。其中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包括: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、洞口、临边、机械设备、高处作业防护、交叉作业防护、防火、防爆、防尘、防毒、防雷、防地质灾害、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、通风、临时安全防护等支出。原附表2的垃圾清运(指生活垃圾清运和建筑垃圾堆放),含在场容场貌中。

     3.对原附表3的工程分类、费率基数、费用作适当调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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