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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低价中标再次被推倒风口浪尖!

| 2017-06-27 12:34:20发布 | 浏览 201 次

626日)人民日报继531日之后,30天内罕见再谈最低价中标问题,最低中标价是许多国企和地方政府的招标项目都采取原则,其本质就是“重价格、轻质量”,随着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不断深入,越来越受到广大企业的集中诟病!


 一、危害较大

——“最低价中标”助长以次充好,导致产品和工程建设质量下降,优汰劣胜。

“很多地方招标,原料一吨8000元,可项目中标价格居然只有六七千元,很多正规企业根本没办法做,结果是造假的胜利,做优的出局。”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何颉说。

国内招标压价严重,可产业链上每个环节都还要赚钱,因此上下游企业都在千方百计挖掘“价格低廉、质量过得去但不是特别好”的产品来投标。武汉长兴电器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卫红坦言,“最低价中标”往往就是牺牲质量来赚钱。

——“最低价中标”极易引发偷工减料,甚至埋下安全隐患。

今年3月,西安地铁爆出“电缆门”事件,劣质电缆竟然在多地地铁投标中畅行无阻。“奥凯电缆的中标价已经严重低于成本,可它中标肯定是为了赚钱,那就只能偷工减料了。”特变电工(德阳)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严昌龙说。

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小平说,“没有哪个企业愿意参与‘最低价中标’,但是现在市场环境被扰乱了,产业链从下游向上游恶性传导:不压价,中不了标;中了标,产品质量往往下降。”

——“最低价中标”影响企业创新研发的积极性。

成都百裕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郭尧尧表示,“最低价中标”对于创新型企业很不利。“我们研发费用高,定价自然就高,尽管药效好,但是招投标上非常吃亏。”

江苏双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陈强表示,“最低价中标”很少考虑投标企业的产品质量,更不会去考虑技术水平如何。“我们曾去浙江竞标一个项目,招标方就要求是‘最低价中标’,根本不要求品质和运营。这样的招标制度,怎么能有转型升级?又如何鼓励企业投入创新?”

“包括‘最低价中标’在内的压价竞争危害非常大,挤压的不仅是企业效益,也是持续创新的投入空间。”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部经理张智说。


 为何“风行”,这个企业“人人喊打”的“最低价中标”,从何而来呢?

“最低价中标”的法律依据是《招标投标法》。我国《招标投标法》规定,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“(一)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;(二)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,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;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。”此外,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》第二十九条也明确规定:“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、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、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。”

从以上法条可以看出,我国实施的评标方法并不唯一。那么,为何在实际操作中,价格往往成为评标的唯一要素?

——担心“说不清”“犯错误”,规避“履职风险”,是一些地方和企业倾向于“最低价中标”的重要原因。

“大家都痛恨‘最低价中标’,可是产业链上每一环都在搞‘最低价中标’,因为你不搞低价,审计可能会审你!现在大力反腐,谁敢采购高质但高价的?虽说这完全是两回事,但别人都是‘最低价中标’,就怕咱有时候说不清啊。”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王平说。

张智也表示,尽管现在政府采购只重视价格有客观原因,即产品质量只有使用起来才能检验,但更重要的还是“招标方普遍认为,价格低不犯错误”。

——市场质量监管缺位、不到位,也是“最低价中标”大行其道的助力。

从招标到中标,从施工到竣工,我国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可谓全覆盖。但依然有一些伪劣产品能“一路畅通”,这往往与执法不严或惩处力度较低有关。

严昌龙介绍,很多产品,例如电缆的质量检验检测并不难,但像奥凯这样的劣质产品却能拿到质量监管部门的合格报告,说明有关部门质量监管还有漏洞,执法力度还不够。“无论哪种评标方法,送检和抽检必须严格执法,市场的公正和监督不能缺位,否则就会劣币驱逐良币。自从奥凯电缆出事后,质监部门加大了抽检力度,我们周围很多不合规的小企业马上就关门了。”

——招标方过于强调成本而忽视质量,也导致招标的天平倾向于价格。

尽管法律文件等对招投标的各项指标都做出了规定,但技术等指标的优劣很难在使用前评判,只有价格最易分出高下。为了最大程度节约资金,提高效率,一些工程在招标中故意忽视“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”这个条件,将低价作为最高标准。即使发现投标人报价过低,也不启动价格认定程序,导致投标人不计成本地恶性竞争。

“招标法明明要求价格不能低于成本,为啥会有人亏本竞标?因为没有人去核算合理成本。”王平说。

严昌龙透露,我国普遍采用“最低价中标”,有一个客观原因就是招标方对招标产品性能并不了解,只能谈价格。“我们竞标一些国外或外资企业的项目,招标方会对产品原材料配比、产品结构等进行详尽要求,甚至根据你的设计图进行议价,优质优价,而国内这样的招标很少。”


不应延续

企业建议,在产品招标中,修改“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”,防范恶意低价投标“要鼓励企业走‘人无我有、人有我优、人优我精’的创新之路,政府采购应逐步改变‘最低价中标’模式”

企业一致表示,“最低价中标”影响正当竞争、降低产品质量,已经成为振兴实体经济的障碍。它不仅不利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,不利于实施质量强国、品牌兴国等国家战略,还会埋下重大安全隐患。为此,企业建议应尽快取消商务标“唯低价是取”和“最低价中标”模式。

“中国人常强调价廉物美。其实,中国制造到了现阶段,更应强调工匠精神。精心打磨的产品,投入那么多,怎么可能是低价的呢?要强调优质优价,不要再延续‘最低价中标’的传统。”无锡江南电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夏亚芳说。

调查中,多位企业负责人建议,我国应建立健全法律法规,在产品招标中,修改“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”模式,采用“经评审的平均投标价法”;其次,要形成行业成本价格体系,防范恶意低价投标;最后,还要建立诚信体系,健全失信惩罚机制。

“如果继续拼价格,中国制造在国际市场上是不会有话语权的。要鼓励企业走‘人无我有,人有我优,人优我精’的创新之路,政府采购应逐步改变‘最低价中标’,给全社会释放积极信号。”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涛说,如果以政府和国企主导的招投标继续沿用“最低价中标”,可能会逼着制造业走外延性扩张的老路。

企业还建议,在招标过程中,应当严把市场准入关,健全市场出清机制。对于发生过严重质量、安全事故和严重投标失信、履约失信、行贿受贿行为的投标人,以及违法违规的检测机构和人员,要依法作出严肃处理,限制其进入招标投标市场和监管领域。与此同时,也要完善政府招标过程中的追责机制,一旦发现质量问题,即便是最低价,也应对招标方责任人进行追责。

“像我们专门做高精尖产品的企业很难参与政府招投标,因为一些地方和国企在采购中,只要满足基本使用要求,往往更偏向于价格。可是如果是自己家里装修采购,我们会忽视质量、优先选择最低价的产品,还是优先选择质量、功能最好的,再考虑价格呢?这还是个责任问题。”四川西加云杉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新蜀说。

微信号为不惑之叔坦言低价本身没错,因为那是相对低价,是有前提要求的低价。根本问题出在招标人及行业监管部门,比如对所需产品技术要求本身就不精通,不知如何要求与把关;主动履职不强,把招标认为是一种程序,走了程序就没啥责任;当然最主要的还是标后管理,即使低价但质量要求不能降,要按投标书及合同进行履约,要让这种低价行为真真切切的亏本完成,不履约的就按合同进行处罚,行业监管部门就应记录其不良行为甚至清出市场,只有都这样坚持了相信低价现象也就慢慢没了,毕竟企业是要盈利滴。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好,高价就能提高质量?不一定,高价提供劣质产品,更高兴的还是那些不法商人。总之,关键在于监管,在于责任!

6月24日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就产品购销领域存在的“低价中标”提问,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回应时,详细分析了“低价中标”现象的成因。各种迹象表明,滥用,乱用,粗暴使用“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”的问题,已经引起高层领导重视,恶意低价竞争现象有望得到遏制!

中标后一旦进入标后管理,那么项目全过程管控是底线,死守质量关、进度关、安全关,严控成本、精细化管控,提升品质,方能让项目得以顺利实施,日星月氿上云管理,您身边的项目管理专家!免费注册,即可体验,网址链接yun.9393915.com

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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